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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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名 | All-China Women's Federatio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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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稱 | 全国妇联 |
成立時間 | 1949年3月 |
創始人 | 蔡畅 |
類型 | 社会团体 |
總部 | ![]() |
地點 | |
服務地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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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語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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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话 |
主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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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跃跃(2013年5月7日-) |
上級組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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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共产党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|
隸屬 | 直辖市、省、自治区地方联合会 |
網站 | 中文官网 英文官网 |
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,是1949年3月由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妇女组织,其基本功能是代表及捍卫妇女权益、促进男女平等,亦同时维护少年儿童权益,以及在全国女性中组织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、政策的支持。
从1995年开始,全国妇联被定性为非政府组织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体制中,各级妇联与工会、共青团都属于群众组织,接受各级党委的领导,党委设有“党群副书记”(现在叫做“专职副书记”)是这三大群众组织的直接上级领导。各级妇联的人事任免权限在各级党委常委会。上一级妇联对下一级妇联仅有业务指导关系,并无直接领导权力。妇联自身设有党组,作为实际领导决策机构。
历史[编辑]
“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”成立于1949年3月,1957年改为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”,1978年又改为“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”。简称一直用“全国妇联”。
姓名 | 籍贯 | 任职 | 曾任党和国家最高领导职务 | 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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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畅 | 湖南双峰 | 1949年-1978年 | 第四、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| 前中共領導人李富春夫人 |
康克清 | 江西万安 | 1978年-1988年 | 第五、六、七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| 中國人民解放軍元帥朱德夫人 |
陈慕华 | 浙江青田 | 1988年-1998年 | 第七、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| 全国妇联名誉主席 |
彭珮云 | 湖南浏阳 | 1998年-2003年 |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| 中共前高级领导人王汉斌夫人 |
顾秀莲 | 江苏南通 | 2003年-2008年 |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| 新中国首位女省长 |
陈至立 | 福建仙游 | 2008年-2013年 |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| 前国务委员、教育部部长 |
沈跃跃 | 浙江宁波 | 2013年- |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| 中共中央组织部前常务副部长 |
组织[编辑]
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妇女代表大会,每5年举行一次。大会选举产生全国妇联执行委员会,后者每年开会一次。执行委员会选举主席、副主席和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,是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。常务委员会下设主持日常工作的书记处。
与全国一级类似,省、市、县级行政区以上的行政单位有自己的地方妇女代表大会,每5年举行一次,并选举执行委员会,后者选出主席一人、副主席若干人、常务委员若干人,组成常务委员会,领导本地区妇女联合会的工作。
在乡、镇、街道的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。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执行委员会。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、副主席若干人,负责日常工作。乡镇妇联主席常被俗称或误称为“乡镇妇女主任”[1]。
在行政村,由本村妇女代表大会或妇女大会选出村妇女主任。村妇女主任是村民委员会的当然成员。由于中国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权建设,村妇女主任与村委会其它成员一般都要由选举产生。
在乡镇企业、农(林牧渔)场、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专业市场等,与行政村类似,由妇女代表会议选出妇女主任一名、副主任若干名。
企业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所在地域妇联的团体会员。凡在民政部门合规注册的女性为主体会员的社会团体,可成为妇联的团体会员。
机构设置[编辑]
内设机构[编辑]
- 办公厅
- 组织部(联络部)
- 宣传部
- 妇女发展部
- 权益部
- 儿童工作部
- 国际联络部
- 机关党委
-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- 离退休干部处
直属事业单位[编辑]
- 妇女研究所
- 中国妇女杂志社
- 中国儿童中心
- 中国妇女出版社
- 中国妇女报社
- 中国妇女外文期刊社
- 中华女子学院
- 中国妇女活动中心
- 机关服务中心
- 全国妇联人才开发与培训中心
- 交流与合作中心
- 法律援助中心
- 婚姻与家庭杂志社
-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
-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
- 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
对外宣传[编辑]
全国妇联主办“一报一刊”,分别是《中国妇女报》和《中国妇女》杂志。
荣誉[编辑]
参考文献[编辑]
- ^ 海南关于乡镇妇联主席配备问题之调查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,存档日期2009-01-05.
參見[编辑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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